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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七)病因学说
时间:2023-06-08 | 阅读:

 凡能导致疾病发生的原因,称为病因。清·徐大椿《医学源流论·病同因别论》说:“凡人之所苦谓之病,所以致此病者谓之因。”病因又称为病源、病邪等。病因学说,是研究各种病因的概念、形成、性质、致病特点及其所致病证临床表现的理论,是中医学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。

根据病因的来源、形成、致病途径及致病特点,分为外感病因、内伤病因、病理产物性病因、其他病因四类。

1.六淫

六淫,即风、寒、暑、湿、燥、火(热)六种外感病邪的统称。在正常情况下,他们是自然界六种不同的气候变化,称为“六气”,但在气候变化异常时,或人体的正气不足,不能适应自然界气候变化而导致发病时,六气则成为致病因素。此时,伤人致病的六气便称为“六淫”。由于六淫是致病的邪气,所以又称为“六邪”。

六淫致病多为外感,常具有明显的季节性、地域性,既可单独伤人致病,又可两种以上同时侵犯人体而为病,还具有病性转化的特点,除气候因素外,还包括了生物(细菌、病毒等)、物理、化学等多种致病因素作用于机体所引起的病变在内。

1)风邪:凡致病具有善动不居、轻扬开泄等特点的外邪,称为风邪。风邪为病,以春季为多见,伤人多从皮毛而入,是导致外感病极为重要的致病因素,故称“风为六淫之首”。

2)寒邪:凡致病具有寒冷、凝结、收引等特点的外邪,称为寒邪。寒邪常见于冬季,但也可见于其他季节,如气温骤降、贪凉露宿、空调过冷、恣食生冷等。寒为阴邪,易伤阳气。

3)暑邪:凡致病具有炎热、升散、兼湿特性的外邪,发病于夏至之后,立秋以前,称为暑邪。暑邪致病,有伤暑和中暑之分。起病缓,病情轻者为“伤暑”;发病急,病情重者,为“中暑”。暑邪致病,易扰心神,伤津耗气。

4)湿邪:凡致病具有重浊、黏滞、趋下特性的外邪,称为湿邪。湿邪为病,长夏居多,但四季均可发生,多由气候潮湿、涉水淋雨、居处潮湿、水中作业等环境中感受湿邪所致。湿为重浊之邪,属阴,其性黏腻、停滞、弥漫、趋下。湿邪致病易伤阳气,易阻气机,易袭阴位,其伤人多隐缓不觉,易导致多种病变。

5)燥邪:凡致病具有干燥、收敛等特性的外邪,称为燥邪。燥邪伤人,多在秋季,多自口鼻而入,首犯肺卫,发为外燥病证。燥邪致病,易伤津液。

6)火(热)邪:凡致病具有炎热升腾等特性的外邪,称为火热之邪。火热旺于夏季,但一年四季均可发生。火与热异名同类,本质皆为阳盛,都是外感六淫邪气,致病也基本相同。火邪致病,易扰神,伤津耗气,生风动血,致疮痈。

2.疠气

疠气是一类具有强烈传染性和致病性的外感病邪的统称。当自然环境急剧变化之时,疠气易于产生和流行,其伤人则发为疫疠病。

以上为外感病因。

3.七情

七情,指喜、怒、忧、思、悲、恐、惊七种正常的情志活动,一般情况下不会导致疾病。如果人的情志反应过度,或人体正气虚弱,脏腑精气虚衰,对情志刺激的调节适应能力低下,七情就会导致疾病,称为“七情内伤”。七情内伤与五脏关系最为密切。在情志活动的产生和变化中,心、肝发挥着尤为重要的作用。

七情变化,以内脏精气为物质基础。心藏神而为五脏六腑之大主,故情志所伤,必然首先影响心神;七情过激致病,又可直接伤及相应内脏,尤其易伤心肝脾。

具体而言:过喜伤心,过怒伤肝,过悲伤肺,过思伤脾,过恐伤肾。

七情致病,还可导致脏腑气机升降失常,从而出现相应的临床表现,具体如下:

1)怒则气上:指过怒导致肝气疏泄太过,气机上逆,甚则血随气逆、并走于上的病机变化。临床主要表现为头胀头痛、面红目赤等。

2)喜则气缓:指过度喜乐伤心,导致心气涣散不收,重者心气暴脱、神不守舍的病机变化。临床可见精神不集中、神志失常等。

3)忧思则气结:指过度忧郁思虑而伤脾,导致脾气结滞、运化失职的病机变化。临床可见精神萎靡、反应迟钝、不思饮食等。

4)悲则气消:指过度悲忧伤肺,导致肺气耗伤、肺失宣降的病机变化。临床常见精神不振、意志消沉、胸闷气短、懒言乏力等。

5)恐则气下:指过度恐惧伤肾,致使肾气不固、气陷于下的病机变化。临床可见大恐引起的二便失禁,甚则遗精等症。

6)惊则气乱:指猝然受惊伤及心肾,导致心神不定、气机逆乱、肾气不固的病机变化。临床可见惊悸不安,慌乱失措,甚则神志错乱、二便失禁等症。

4.饮食失宜

饮食是人赖以生存和维持健康的基本条件,是人体生命活动所需精微物质的重要来源。但饮食要有一定的节制,避免因饮食失宜而内伤脾胃,影响健康。正如张仲景《金匮要略》所说:“凡饮食滋味以养于生,食之有妨,反能有害……若得宜则益体,害则成疾,以此致危。”如果饮食失宜,可成为内伤病因,影响人体的生理功能,导致脏腑功能失调或正气损伤而发生疾病。

饮食物主要是依赖脾胃的纳运作用进行消化吸收,故饮食失宜致病,首先损伤脾胃。由饮食失宜引起的内伤疾病常称为“饮食内伤”。饮食失宜主要包括饮食不节、饮食不洁、饮食偏嗜三种情况。

5.劳逸失度

劳逸结合、动静相兼是保障人体健康的重要条件。如果劳逸失度,或长时间过于劳累,或过于安逸,都不利于健康,可导致脏腑经络及精气血津液神的失常而引起疾病的发生。因此,劳逸失度也是内伤病的主要致病因素之一。

以上为内伤病因。

病理产物性病因是继发于其他病变过程而产生的病理产物,这些病理产物形成之后,又作为致病因素作用于人体,干扰机体的正常功能,不仅可以加重原有病情,还可引起新的病变发生,又称“继发性病因”。主要包括痰饮、瘀血、结石等。

除上述病因之外的致病因素,统称为其他病因,主要有外伤、诸虫、毒邪、药邪、医过、先天因素等。